昨日(4月27日)第九屆國際光伏產業及光伏工程展覽會在上海開幕,如何應對美國的二次“雙反”成為本次展會企業和專家討論的重點議題。
從2012年首次對華光伏產品進行征收“雙反”關稅,到2014年1月23日宣布對中國的光伏產品進行二次“雙反”,在去年12月16日宣布二次“雙反”終裁落地,認定中國大陸輸美晶體硅光伏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,并且在今年1月21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公布二次“雙反”的終裁結果,開始就此征收“雙反”關稅。
美國二次“雙反”落地后,記者昨日在光伏展現場了解到,不少光伏企業發現,目前出口到美國的光伏產品仍然采用首次“雙反”稅率,并且隨著國內光伏企業應對能力日漸成熟,美國的“雙反”對國內光伏企業的沖擊在減弱,國內光伏企業的承受能力也在增強。
二次“雙反”稅率未真正落地
2012年,美國首次對華光伏征收“雙反”關稅,眾多企業通過中國臺灣渠道進行出口來避開美國的“雙反”關稅,但是二次“雙反”對中國臺灣地區征收11.45%至27.55%的反傾銷稅率,這也徹底堵死了光伏企業規避美“雙反”的途徑。
這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,二次“雙反”的目的,就是針對光伏企業通過臺灣渠道規避“雙反”關稅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,美國二次“雙反”的終裁報告顯示,產自于中國的光伏電池組件的出口關稅將繼續使用首次“雙反”的關稅,這也就意味著這部分光伏產品不會受到二次“雙反”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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